我喜欢城市的清晨。
因为我家距单位较远的缘故,每天早上,我总是早早就起床出门了。看整个城市慢慢苏醒,是一件乐事。
春天,早上出门的时候,远处天空刚刚呈现出淡淡鱼肚白,一轮残月在天空被映成单薄的白色,显得楚楚动人。这时节出门总能闻到泥土的新鲜味道,深吸一口气,仿佛能看到小小嫩芽顶开泥土,慢慢伸展出来,这味道不难闻,反倒还让人有点振奋,这是生的气息。待一场春雨降落,整个世界都温柔了,路上举着伞气喘吁吁奔跑的学生,穿着雨披送孩子上学的家长,一片雾蒙蒙中闪烁的路灯,都让人感觉生命的蓬勃。
夏天,这个城市醒得很早,出门迎接我的,总是一轮喷薄而出的朝阳和远处淡淡的霞光。坐在车上看太阳升起是一件乐事,车在二环上变换方向,窗外时不时能看见睡眼惺忪的太阳,起初是温柔的橘色,像一枚咸鸭蛋的黄,车一转向,太阳在一排排高楼后消失了,在看见又升高了不少。离单位愈近,太阳升得愈高,渐渐变成灿烂夺目的金色,刺得人眼睛流泪,整个城市也随之慢慢喧嚣起来。周末,随长辈去早市转悠,出门时太阳已经升起了,早市上整车色彩鲜艳的蔬菜瓜果、和小贩讨价还价的顾客,与沿途早点摊悠闲喝着胡辣汤、豆浆的人们,以及忙碌的摊主,共同勾勒出城市鲜活的一幕。有时候去公园,看早晨的阳光透过树林洒在草地上,看太液池的荷花随太阳升起慢慢绽开笑颜,看一汪碧水被染上点点金光,不由感慨,生活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。
秋天,早起天已亮起来了,太阳在地平线映出一点光芒。门口的桂花仿佛一夜之间开放了,小小的金色花朵藏在浓密的绿叶中,站在路边等车的时候,总有一阵阵醉人的香气袭来,甜甜的,中人欲醉,这是秋天的专属气息,我总要闻到这个味道,才能确认夏天的离开和秋天的到来。清晨6点半,像我这样远路的上班族已经出发了,门口的早点摊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调整了作息时间,不见踪影,只有穿着校服的孩子揉着眼睛、打着哈欠,三三两两地走在路上。
冬天,早上出门的时候,整个城市还在沉睡,与我而言,披星戴月这个词在冬季显得无比贴切。不忍吵醒酣睡的家人,匆匆洗漱完毕,悄悄关门下楼,推开楼门,外面的空气是凉飕飕的,时间仿佛也被冻结了。暗沉的天幕下,一切都显得安静而平和,只有天上皎洁的明月和路边昏黄的路灯陪伴早起的人。这时节往往在12月末会有降雪,一场大雪过后,整个世界银装素裹,树木、长椅、地面都积上了厚厚的雪,在小彩灯的点缀下,有种莫名的浪漫,总让人想起芬兰的麋鹿和圣诞老人。走在雪地上,松软的积雪被踩得咯吱作响,回头看看雪地上的足迹,心里还有点懊悔不该破坏了这样的无瑕。
每个季节,清晨都会以不同的姿态来迎接我,在我看来,一个城市的清晨代表着这座城市发展情况与生活节奏的快慢,古城的清晨,有时带着梦的迷茫,更多的时候,展现出的则是勃勃生机,让人怎能不对美好的未来充满希望?
(张凡 固废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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